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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我国现有标准,如何定义挥发性有机物(VOCs)?

按照我国现有标准,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定义为20℃条件下蒸气压大于或等于0.01 kPa (或特定适用条件下具有相应挥发性)的全部有机化合物的统称。大气中包含了成千上万种微量有机挥发物,目前能够分辨出来的,就有正构烷烃、支链脂肪酸、正构烷醇、脂肪二元酸、多环芳烃(PAHs)等几百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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